跳到主要內容區

真理大學招生中心

特殊選才:報到與註冊

特殊選才:報到與註冊圖片

真理大學 115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

 

 

報到與註冊

 

一、 正取生:

  1. 正取生如欲就讀者應於放榜後至115年1月2日(五)前依下列步驟自行上網進行網路意願報到:
    • 招生考試報名系統→輸入考生身分證字號→登入(已報名)→學生報名系統→正取生就讀意願登錄→選擇願意報到,
  2. 逾期未報到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其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二、 備取生:

  1. 備取生遞補將於115年1月7日(三)起以電話通知辦理意願報到
    • 請將(附錄七「入學登記意願書」)依通知時間以傳真或 E-MAIL 通知並以電話 確 認 , 電 話 :02-26290228 ; 傳 真 :02-86318024 ; E-MAIL 信 箱 :enroll@mail.au.edu.tw),
    • 逾期未報到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其缺額由其餘備取生遞補。
  2. 備取生遞補作業截止日期:115年3月3日(二)。

 

三、 特殊選才錄取生有以下情形者,應擇一校系報到

不得重複報到(已辦理報到之錄取生應向原報到學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再至他校報到),違者取消其全部校系之錄取資格:

  1. 同時錄取「115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多校系者。
  2. 同時錄取「115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者。

 

四、 放棄入學資格:

已完成報到之錄取生,即取得本校115學年度新生入學資格,若因故欲放棄入學資格,應填妥「已報到後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附錄八),經家長(或監護人)簽名或蓋章後,,於115年3月3日(星期二)前以傳真或 E-MAIL通知並以電話確認(電話:02-26290228;傳真:02-86318024;e-mail 信箱:enroll@mail.au.edu.tw),否則不得參加115學年度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五、 註冊入學及學雜費收費標準:

  1. 完成登記報到之正備取生,本校教務行政組預計於115年8月中旬寄發「新生註冊通知」,有關新生繳費、註冊、就學貸款、學雜費減免、兵役等事項,均詳載於新生註冊通知內,屆時請留意收取郵件,並依規定辦理之。
  2. 學雜費收費標準:本校115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尚未定案,日後將公告於本校會計室網頁 (https://accounting.au.edu.tw/p/403-1003-114343.php?Lang=zh-tw ),114學年度學雜費收取標準請參詳(附錄九)
  3. 錄取生除因重病(需有公立醫院證明)或應徵入伍服役外,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六、 本招生報到後之缺額回流至各學系「115 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使用。

 

 

其他注意事項

  1. 考生錄取後,如經發現報考資格不符規定或其所繳證件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或利用錄取資格謀取不當利益,一經查明,本校即取消其錄取資格或開除學籍,且不發給任何學歷(力)證明。如將來在本校畢業後始發覺者,除勒令繳銷其畢業證書外,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2. 應屆畢業生如因故未能於本校註冊前畢業或取得同等學力資格者,雖經錄取,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3. 持國外學歷報考者,錄取後須於入學前繳交:國外學校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影本及中譯本、國外學校歷年成績證明影本及中譯本(以上兩項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境記錄,接受查證同意書(須註明社會安全號碼或學號)以供查驗。學力資格不符或不符教育部規定而錄取者,一經查明即取消錄取資格。
  4. 報考一個以上之系所,若皆獲錄取,僅能選擇一系所報到註冊入學。
  5. 考生如對招生試務認有不當致損及個人權益或違反性別平等原則,且依本簡章規定循正常程序處理仍無法解決者,得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十日內以限時掛號函件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本校則於收件後一個月內正式函覆。
  6.  如有特殊情況或未盡事宜,悉依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

 

 

真理大學特殊選才招生資訊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