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選才招生(面試時間)
特殊選才:審查結果查詢及面試時間
真理大學 115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
真理大學 115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
准考證列印:
- 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請於 114 年 12 月 3 日(三)~114 年 12 月 6 日(六)自行至報名系統列印准考證。
- 為確保自身權益,考生可於 114 年 12月 3 日(三)起主動向本校招生中心查詢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服務電話:(02)2622-5283、(02)2629-0228。
- 准考證列印後,請仔細核對准考證上各項資料,若有錯誤應於 12 月 5 日(五)17:00 前向本校招生中心申請修改報名資料,否則影響權益,自行負責。
面試
- 面試日期:114 年 12 月 6 日(六)。
- 面試地點:請於前二日至學系網頁查詢面試地點及面試時間。
- 面試者請攜帶有照片的身分證件(包括身分證、居留證、護照、駕照、健保卡)應試,若經發現身分與報考資料不符,則不准應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報考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音樂應用學系、運動管理學系者,無須面試。
交通及住宿補助:
本校提供經濟弱勢考生,參加面試補助交通及住宿費(以報名時之通訊地址為依據),補助標準如下:
一、 補助對象:
- 雙北市以外低收入戶考生及中低收入戶考生。
- 考生報名時檢附當年度各直轄市、各地方政府或其授權之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証明);特殊境遇家庭學生需取得直轄市、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二、 補助標準:
- 交通費:
- 對象限考生本人。
- 交通費包括行程中必須搭乘之飛機(限離島考生)、輪船(限離島考生)、臺鐵、高鐵、客運等費用(以臺鐵自強號等級為限);計程車及租賃車資無法報支。
- 期間:票根或單據須載明搭乘交通工具之日期,限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前 2 天至後 2 天。
- 申請辦法:搭乘飛機、輪船、臺鐵、高鐵、客運等,均須填妥申請表(附錄五),並檢附票根或單據(搭乘飛機:需檢附登機證)於規定期限內核實報支。
- 補助上限:臺灣本島考生 1,000 元、離島考生 2,000 元。
- 免費住宿本校宿舍或補助定額住宿費:
- 對象限考生本人,可於面試期間免費住宿本校宿舍。
- 如本校宿舍住房已滿,則補助旅館住宿費用最高 1,200 元整(住宿地點限台北市及新北市區域)。
- 住宿期間:住宿收據須載明日期,限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前 2 天至後 2 天。
- 申請辦法:填妥申請表(附錄五),並檢附住宿收據於規定期限內辦理。
- 住宿費用低於(含)1,200 元全額補助;高於 1,200 元,以 1,200元為補助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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