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甄試入學:報名與注意事項
真理大學 115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
報考資格及相關規定
一、 報考資格:
※ 一般生報考資格:
-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畢業生),取得 學士學位,並符合各系所組之碩士班報名條件(詳如本簡章第拾壹條 各招生系所規定)。
-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畢業生),取 得學士學位者,並符合各系所組之碩士班報名條件(詳如本簡章第拾 壹條各招生系所規定)。持境外(含國外、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歷 報考者,所持學歷須符合國外、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之 規定。
- 具有同等學力規定之資格,須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 準」(附錄一)之規定及各系所組之碩士班報名條件(詳如本簡章第拾 壹條各招生系所規定)。本招生不招收入學大學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 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 在職生報考資格:
報考在職生者除須符合一般生報考資格外,另須具備下列條件:
- 須具備相關之工作年資或經歷,並依簡章各系所規定出具證明。
- 工作經驗年資之計算依工作證明所載日期起至報名截止日止。
- 在職生能否入學就讀,請考生自行依服務機構之規定辦理,若經報考 並獲錄取,不得以不符服務機關進修規定之理由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二、 相關規定:
- 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規定者,如師範院校公費生、軍警院校生、現役 軍人、警察…等,報考時除應符合本校報考資格之規定外,並應自行依 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或遵照所屬機關或上級機關規定辦理。
- 依據教育部函轉考選部函釋:「中央暨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薦任升等考 試及格者,不宜逕行比照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資格,報考 研究所入學考試」。
- 持教育部香港立案之各院校學歷報考者,須以教育部驗印之畢業證書 或由學校開具附核准入學學籍文號之四上肄業證明,經教育部駐港代 表加蓋印章後報考。應屆畢業生或已可提前畢業資格報考者,經錄取後應繳驗正式學位證書,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 陸生不得報考,但非以就學事由已在臺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不在此限。
- 僑生及港澳生不得報考,但非以就學事由已在臺取得合法居留身分及在臺 灣地區大學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者,不在此限。僑生及港澳生來臺就讀逕依 「僑生回國就學輔導辦法」、「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辦理。錄取考 生之居留相關事項請於報名前向有關單位查詢,錄取後如因居留問題無法 就讀,由考生自行負責。
- 在臺持有居留證之境外人士進入臺灣之許可事由並非「就學」者,若在學期 間因原事由消失而無法在臺繼續居留,教育部和學校無法以其就學事實同 意改以就學事由繼續在臺居留。
- 本校採先考後審制度,註冊時繳驗學歷正本,惟同等學力考生報名時 須繳證明文件影本以供審核,若報考資格不符規定,一經發現,未入 學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者開除學籍,請考生報名前務必自行先確 認符合報考資格。
報名規定事項
一、 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至真理大學招生報名系統填寫並上傳相關資料(詳見本條第四項、報名應上傳資料及第拾壹條、各招生系所規定),網路報 名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
二、 報名日期:
114 年 11 月 3 日(一)9:00 至 114 年 11 月 26 日(三)17:00 止。
※報名系統於報名截止後關閉,請留意截止時間以免系統關閉無法完成 網路填表,導致報名手續未完成。為避免網路壅塞或報名異常未能及 時解決,請儘早上網填表。
三、 繳交報名費:免收。
四、 報名應上傳資料:
- 應將下述資料於 114 年 11 月 26 日(三)前上傳至招生 報名系統
- 各項報名文件請使用 jpg、png 格式;審查資料請使用 word、pdf 格式上 傳,如因無法開啟檔案致使報名不成功或影響成績者,請自行負責。
(一) 照片:
請上傳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1 張,照片檔案為 jpg、png 格式。
(二) 身分證/居留證/護照正反面。
(三) 學歷證明文件:
1. 一般學歷(力)及同等學歷(力):
- 本校採先考後審制度,報名前請務 必自行先確認符合報考資格,註冊時須繳驗正本,惟同等學力考生報 名時須繳證明文件影本以供審核。若報考資格不符規定、網路登錄資 料或所繳證件及資料有偽造、假借、冒用、變造或不實等情事,一經 發現,未入學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者開除學籍,情節重大者函送 司法機關審理。
2. 境外學歷(力):
- 持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境外專科以上學校學歷報考者, 須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 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除須上傳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之外國學歷證件(含中譯本)、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成績單(含中譯 本)、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紀錄證明各 1 份,並另須加繳 7 (附錄三「境外學歷切結書」),同意其所持學歷(力)日後如經查證 不符報考資格,自願放棄錄取(入學)資格。
(四)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符合其下述身分者,應於 114 年 11 月 26 日(三) 將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至報名系統)
- 在職生:報考在職身分者請繳交工作證明書,參考格式(如附錄四), 在職年資依各系(所)規定辦理。
- 現役軍人:國防部(或各軍總司令部)同意報考之證明文件。
- 在營預官或常備兵:服役部隊出具開學日前可退伍之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考生:身心障礙考生有特殊需求者,請於報考時填具(附錄五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需求申請表」),並繳附身心障礙影本或醫院 診斷證明,本校將於審查後,就考生個別情況及能力可及範圍做適度 安排。
- 真理大學學生:畢業校友請檢具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請檢具學生證 正反面,本學期(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註冊章須清楚可辨。
(五) 各系(所)規定繳交之資料:
- 一般生應繳交之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自傳、研究計畫 及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在職生應繳交之最高學力歷年成績單、自傳、 讀書計畫、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依各系(所)規定辦理,詳見各招生系所規定。
五、報名注意事項:
- 上傳之審查資料於報名結束前皆可更新,係指考生若欲修改時,可刪除 原有檔案並將修改後之檔案重新上傳。
- 考生報名前,請自行審慎評估是否符合報考系所規定,以免影響自身權 益。
- 如因表件不全、資格不符而未通過報名資格審查,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請考生留意報名及上傳資料時間,請考生將相關資料於 114 年 11 月 26 日(三)17:00 前上傳至報名系統。
- 更改姓名之考生,學歷(力)證件與身分證姓名不同者,需另行上傳戶 籍謄本。
- 考生報名本項招生考試,即表示同意將所填之報名登錄資料除作為本校 招生考試之招生、試務、榜示、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統計研究分析、 錄取後之學生資料管理及相關或必要工作外,並提供報名學系等相關單 位使用,且同意本校以全名方式公告榜單,其餘均依照「個人資料保護 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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