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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績優(甄審甄試)招生入學資訊

 

運動績優甄審甄試基本介紹

 

 辦理機構與目的

教育部依大學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專科學校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本辦法所定升學方式如下

  • 甄審、甄試 (由委員會辦理試務工作)
  • 單獨招生、大學轉學考 (各校自行辦理)

另依本辦法第18條「本部依本辦法辦理甄審及甄試,必要時得委託機關(構)或學校為之」

  • 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為專責學校並成立委員會,辦理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之試務工作
  • 凡具有 體育特殊專長表現且符合申請資格者,可參加由教育部體育署統一辦理的: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管道。各校(含真理大學、其他大專校院)會依學系需求提供不同運動項目名額。

 

相關法規

運動績優甄審甄試依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辦理。內容涵蓋申請資格、甄審與甄試方式、成績等級加分、招生分發規定等:

 申請資格(依法規)

  • 學生符合以下對象之一者得申請升學:
  • 國民中學畢業或肄業生:可升學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
  • 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部)學生:可升學大學或二年制專科學校。
  • 專科學校(含進修部)學生:可升學大學或參加大學轉學考試。

 

報名方式

學生由原就讀之肄/畢業學校提出報名申請。

學校彙整後於『中等以上學校運動績優學生升學輔導網』進行網路報名及資料上傳。

 

查詢與洽詢資訊

中等以上學校運動績優學生升學輔導網(簡章查詢中心)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教務處招生組

  •  電話:04-2221-3108 轉 2152

教育部體育署 學校體育組(法規與政策疑問)

  • 電話:02-8771-1970(可洽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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