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真理大學招生中心

法律學系碩士班(碩士考試入學規定)

 

(一)招生名額

  • 一般生 4 名
  • 在職生 3 名
  • 實際錄取名額得加計甄試錄取生報到註冊後所產生之缺額

 

(二)報名條件

  • 依簡章宣傳報考資格及相關規定辦理。
  • 報考在職生者,須累計有 1 年以上之工作經驗。

 

(三)指定繳交資料

一般生:

  • 自傳:請以 A4 紙繕打或書 寫,不限字數,以三頁內為佳。
  • 讀書計畫:請以 A4 紙繕打或 書寫,主要述說讀碩士班的修課 計畫及碩士論文之方向,以三到五頁為佳。

在職生:

  • 工作歷程說明:請以 A4 紙繕 打或書寫,不限字數,以三頁 內為佳。
  • 未來學習規畫:請以 A4 紙繕 打或書寫,主要述說讀碩士班 的修課計畫及碩士論文之方向,以三到五頁為佳。
  • 工作經驗年資證明。

 

(四)考試科目及佔分比例

一般生:

  • 自傳 15%
  • 讀書計畫 25%
  • 面試 60%

在職生:

  • 工作歷程說明 10%
  • 未來學習規劃 30%
  • 面試 60%

 

(五)系所聯絡資訊

  • 聯絡電話:(02)2629-2355/(02)2621-2121 分機 4322
  • 網址:https://law.au.edu.tw/
  • E-mail:au4322@mail.au.edu.tw

 

(六)備註

  • 報考身分別(一般生或在職生)須於報名時選擇清楚,報考在職生者須繳交工作經驗年資證明。
  • 面試及各書面審查項目滿分均為 100 分,總成績依上述佔分 比例計算之。
  • 面試時間約 15 至 20 分鐘,並可當場提供書面補充資料。
  • 達最低錄取標準者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招生名額內為正取, 招生名額外為備取。
  • 依不同身分別分別訂定錄取標準,未達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 一般生與在職生名額得相互流用。
  • 一般生與在職生面試滿分為 100 分,總成績依上述佔分比例計算 之。
  • 同分參酌順序:錄取(含正、備取)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 分數相同時,一般生依序比較面試、讀書計畫、自傳;在職生依序 比較面試、未來學習規劃、工作歷程說明,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若仍相同時,由招生委員會議決。

 

碩士班考試入學:系所招生名額&相關規定 總列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