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事業學系(碩士甄試入學規定)
觀光事業學系碩士班
(一)招生名額
- 一般生:2 名(實際名額依教育部核定名額為主)
(二)報名條件
- 依簡章查核報考資格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指定繳交資料
- 大學校院歷年成績單正本 1 份(須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人數)
- 論文計畫書內含自傳
-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師長推薦函、研究計畫、學術競賽得獎證明、發表文章、專題報告、專業證照、參與服務性社團相關證明等)
(四)甄試項目及佔分比例
- 書面資料審查:100%
- 大學校院歷年成績:20%
- 論文計畫內含自傳:20%
-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60%
(五)系所聯絡資訊
- 聯絡電話:(02) 2621-2121 分機 7438、5456
- 系所網址:https://tourism.au.edu.tw/
- 電子郵件:au5456@mail.au.edu.tw
(六)備註
- 甄試錄取標準為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招生名額內為正取,招生名額外為備取。
- 同分參酌順序:錄取(含正、備取)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時,依序比較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論文計畫內含自傳、大學校院歷年成績,以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仍相同時,由招生委員會議決。
- 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得不予錄取,其缺額併入 115 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招收。
- 須於報到繳交學生證辦理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114 年 2 月)提前入學,請參閱本簡章第 10 頁「三、申請提前入學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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