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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2學期優秀新生入學獎勵申請公告

主旨:112學年度第2學期優秀新生入學獎勵申請公告

說明:

一、依據「真理大學優秀新生入學獎勵辦法」(附件一),每一新生僅能擇一獎勵,欲申請者請下載申請表(附件二),並在完成第二學期註冊程序後,於113年03月20日(三)前將申請表遞交至行政大樓四樓(招生中心),逾期未申請者視同棄權,恕無法補辦。

二、112學年度大學部優秀新生入學獎勵措施

(一)獎勵資格:現就讀本校學士班之大一在學學生。(112學年度入學者)

(二)獎勵條件:

1.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參加大學繁星推薦分發至本校者,第一學期免收宿舍住宿費(以四人房為限);第一學期學業總成績名列班排名前10%(含)者,第二學期續住由學校全額補助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補貼後之宿舍住宿費差額。

2.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參加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甄選總成績為申請學系正取,經公告錄取後以第一志願分發該學系者,第一學期免收宿舍住宿費(以四人房為限);第一學期學業總成績名列班排名前10%(含)者,第二學期續住由學校全額補助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補貼後之宿舍住宿費差額。

3.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參加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甄選總成績為申請學系正取,經公告錄取後以第一志願分發該學系者,第一學期免收宿舍住宿費(以四人房為限);第一學期學業總成績名列班排名前10%(含)者,第二學期續住由學校全額補助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補貼後之宿舍住宿費差額。

4.大學分發入學:參加大學分發入學招生,以第一志願分發至本校者,第一學期免收宿舍住宿費(以四人房為限);第一學期學業總成績名列班排名前10%(含)者,第二學期續住由學校全額補助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補貼後之宿舍住宿費差額。

二、繳交文件: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乙份。

(二)第一學期成績排名證明正本。(03月08日起至教學行政組申請)

三、申請時間:113年03月08日(五)至03月20日(三)下午五點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獎學金申請表請申請學生自行於招生中心網站下載,並於截止日期前備齊所有資料擲交招生中心。

(二)個人申請文件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所送文件審查完畢後,不另發還。

(三)有關上述獎勵第一學期已申請者,第二學期請先自行繳納宿舍住宿費,俟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以匯款方式核發至學生個人帳戶。

(四)其餘未盡事宜依據「真理大學優秀新生入學獎勵辦法」辦理。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來電02-26212121分機:1151或至招生中心詢問。

備註:每一新生僅能擇一獎勵,且不得同時申請校內其他獎勵或補助措施;各款獎勵方案不適用於保留學籍生與復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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