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單獨)招生簡章公告
一、報名資格:
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畢業,或符合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並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具備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中之甄審、甄試資格者。
(二)曾代表國家參加國際層級之運動競賽,並持有證明者。
(三)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原住民運動會、
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並持有證明者。
(四)曾參加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之運動聯賽、全國單項運動協會舉辦之全國性單項
運動錦標賽,並持有證明者。
(五)曾任高中職學校運動代表隊一年以上,且曾參加縣市級以上運動競賽,並持有
證明、參賽記錄者。
(六)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畢業生,並持有證明者。
二、運動項目及招生系別:
運動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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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項目,請見體育署運動種類科目代碼表內各項運動種類共計104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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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別 |
名 額 |
系 別 |
名 額 |
台灣文學系 |
2 |
人文與資訊學系 |
2 |
宗教文化與資訊管理學系 |
1 |
應用日語學系 |
1 |
工業管理與經營資訊學系 |
3 |
企業管理學系 |
4 |
法律學系 |
1 |
資訊管理學系 |
5 |
經濟學系 |
2 |
國際企業與貿易學系 |
4 |
財務金融學系 |
1 |
會計資訊學系 |
1 |
理財與稅務規劃學系 | 5 | 運動資訊傳播學系 | 15 |
運動管理學系 |
18 |
觀光數位知識學系 | 5 |
觀光事業學系 |
4 |
航空事業學系 |
3 |
統計資訊與精算學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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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1.各運動項目性別不拘。 2.依分數高低順序及選填之志願序分發(至多得填19個志願)。 3.修業年限四年得延長一~二年,修畢規定學分授予學士學位。 4.加入校隊須經教練考評通過。 |
三、報名及資料上傳日期:
111年3月8日上午九時至4月14日下午五時網路報名。
網路報名請點選:招生考試報名系統
四、面試及術科能力測驗:111年4月23日
(台北校區體育館,校址: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
五、簡章暨所有附件於110年12月29日起刊登於本校招生中心網頁,請自行下載。
洽詢電話:(02)26290228、26225283。(細節以招生簡章為準)